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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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30g(乐家老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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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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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04 |
国药准字Z32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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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理气镇痛。用于“赫依协日”,“宝日”,“巴达干”病引起的胃脘胀满,上腹疼痛诸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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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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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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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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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诃子,五灵脂,寒水石(煅),土木香,胡黄连。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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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涩。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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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