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g*9袋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77 |
国药准字Z200547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
性状 |
该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