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块)重10g,(相当于总药材3g) |
每丸重6g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吉林省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89 |
国药准字Z2202493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
用法用量 |
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味苦。 |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