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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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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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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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674 |
国药准字Z3702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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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等症状。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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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片/次,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1~1.5片/次,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1.5~2片/次,一日3次。10~12岁,28~32公斤,2~2.5片/次,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五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五至十岁一次10~15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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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本品有恶心、呕吐、泄泻、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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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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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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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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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