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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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袋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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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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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407 |
国药准字H20030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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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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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
口服。2~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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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困倦、厌食、恶心、皮疹、皮肤瘀斑。 |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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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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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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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淡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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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