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袋/盒 |
每支装10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安丁生物(汤阴)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50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咽喉痛﹑鼻塞等。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
副作用 |
1.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 2. 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 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 新生儿或早产儿不宜用本品。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 |
丹皮酚、丁香油。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