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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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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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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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07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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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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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
口服,一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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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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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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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葡醛内酯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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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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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