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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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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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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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07 |
国药准字H20041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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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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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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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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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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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葡醛内酯 |
主要成分:茴三硫,化学名: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戊-4-烯-3-硫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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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显橘黄色至橘红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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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甲亢病患者慎用本品;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咨询;本品解酒作用显著,于饭前5-1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