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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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9g |
每粒装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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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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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62 |
国药准字Z340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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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肌肤所致的疮疡,症见局部红肿热痛、未溃破者。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疮疡热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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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外用。取药粉用米醋或冷开水调成糊状,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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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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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忌服。 4.忌食辛辣厚味。 |
患处破烂、出脓者不可外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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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白芷,天花粉,大黄,浙贝母,紫花地丁,蒲公英,玄参,连翘,甘草,栀子,川木通,蝉蜕,金银花,防风,白鲜皮,赤芍,黄芩。 |
人工牛黄、珍珠、三七、黄芩提取物、猪胆汁、冰片、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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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至深黄色粉末;气香,味辛凉而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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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