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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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7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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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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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23 |
国药准字Z340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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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
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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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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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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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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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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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辅料为生姜。 |
当归、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酒制)、阿胶、黄芪(蜜炙)、党参、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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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当归的香气,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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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拿不到处。 |
1.忌油腻食物。 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 3.月经提前量多,色深红或经前、经期腹痛拒按,乳房胀痛者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