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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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7克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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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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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23 |
国药准字Z2003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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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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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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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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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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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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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辅料为生姜。 |
王不留行、穿山甲(灸)、天花粉、天甘草、当归、漏芦、辅料为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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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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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拿不到处。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