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复方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778 |
国药准字H610225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于儿童肠炎或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1岁以内:一次1包;1~!3岁;一次2包:4~6岁:一次3包;7岁以上:一次3~4包;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量服用可引起便秘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鞣酸蛋白0.1克、干酵母0.1克、口服葡萄糖0.1克。辅料为: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淡棕褐色粉末;有酵母的特异臭味,味微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腹泻不能应用本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