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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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0.22克/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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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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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40 |
ZC2016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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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用于消化不良,水土不服和食物不洁所致肠胃不适,腹胀肚痛,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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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成人每次口服5~6粒,小儿减半。每隔2~3小时服一次,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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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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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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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黄柏、桂皮、丁香、陈皮、木馏油、甘草、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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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褐色水蜜丸,有特异的刺激性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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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