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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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每支装10ml(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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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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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94 |
国药准字B20020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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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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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1~3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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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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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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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太子参、茯苓、白扁豆、厚朴、珍珠母、山楂、麦芽、鸡内金。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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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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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应饭后服用。如有少量沉淀物析出,服前摇匀。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