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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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10袋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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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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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44 |
国药准字Z4402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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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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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至3岁一次1.5~3克,周岁以内一次0.7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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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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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详见说明书。 |
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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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本品主要成份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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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而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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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孕妇慎用。4.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