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10袋 |
每袋装9g |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国药准字Z130224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舒肝解郁,开胃消食。用于气食郁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脘腹胀痛、倒饱嘈杂、纳呆食少、大便不调;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栀子(姜制)、六神曲(麸炒)、香附(醋制))、川芎、苍术、木香、槟榔。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硬黏难消化食物。2.孕妇慎用。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