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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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10袋 |
0.5gx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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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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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国药准字Z2004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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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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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可以咀嚼。成人一次4-6片,儿童二岁至四岁一次2片,五岁至八岁一次3片,九岁至十四岁一次4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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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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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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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太子参、陈皮、山药、炒麦芽、山楂。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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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本品为异形片。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黄;气微香,味微甜、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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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