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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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10ml: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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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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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94 |
国药准字H420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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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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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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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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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服。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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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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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液体;味甜而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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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小儿、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3、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