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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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2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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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黄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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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94 |
国药准字Z3502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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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芳香开窍,消疲提神,祛风除湿,理气止痛。用于关节痛,神经痛,扭挫伤痛,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及蚊虫叮咬痒痛,晕车、中暑和疖疮初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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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外用擦抹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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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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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服。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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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薄荷脑、冬青油、冰片、薄荷油、樟脑 、丁香油、按叶油、桂皮油、叶绿素、香精、液状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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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液体;味甜而苦。 |
本品为深褐色的透明液体;气特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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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此药物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