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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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x12粒x2板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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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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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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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7 |
国药准字H37022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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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惊安神,宽胸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征,神经衰弱。 |
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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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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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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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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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琥珀、石菖蒲、远志(制)、茯苓、丹参、甘草、红枣、小麦、磁石(煅)、珍珠母。 辅料为:滑石粉。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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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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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