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粒装0.25g |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04 |
国药准字Z3102048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虫草头孢菌粉。 |
本品为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Cephalosporiunsinensis.Chen.Sp.nov)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的菌丝体和干燥粉末制成的胶囊。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
注意事项 |
1.宁心宝胶囊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孕妇及过敏体质者。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 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