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块重14g |
0.5g*30s |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272 |
国药准字Z4402023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
本品具有养血祛风,益肾填精功效。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制何首乌。 |
本品主要成分为熟地黄、制何首乌、当归、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木瓜、羌活。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长方块,气香,味甜、微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辛、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