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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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7g |
每1克相当于饮片3.9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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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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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810 |
国药准字Z1302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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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所致的失眠、心烦、焦虑、健忘;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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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2克(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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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引起恶心、口干、便秘、腹泻、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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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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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柴胡、大枣、石菖蒲、姜半夏、炒白术、浮小麦、制远志、炙甘草、炒栀子、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炒酸枣仁、茯苓、当归。辅料为麦芽糊精、阿司帕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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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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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