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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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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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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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155 |
国药准字Z2009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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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征者亦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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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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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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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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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辅料:淀粉、糊精。 |
柴胡、当归、川芎、茯苓、钩藤、首乌藤、白术(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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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微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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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孕妇慎用。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