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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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12粒*3板 |
2g*1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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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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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32 |
国药准字H4602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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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防治缺血缺氧引起的头痛、头晕、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高原反应及高原红细胞增多症、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等各型高原病及冠心病心肌缺血、慢性阻塞性肺疾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等心、脑、肺缺血缺氧性疾患。 藏医温升胃火,生精养血,养隆宁心。用于胃火衰败,隆血亏虚所致头晕,目眩,心悸气短,动辄喘乏,食少纳差,腰膝酸软,易于疲劳,以及高原反应见上述证候者。 中医健脾补肾,生精养血,益肺宁心。用于脾肾不足,精血亏虚所致头晕目眩,心悸气短,动辄喘乏,食少纳差,腰膝酸软,易于疲劳,以及高原反应,高原红细胞增多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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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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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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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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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手参、甘青青兰、红景天、烈香杜鹃、黄柏、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蔗糖、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黄、草莓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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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后甜。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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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