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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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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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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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39 |
国药准字Z2005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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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两胁胀痛,心烦易怒,倦怠食少,月经不调。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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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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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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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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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干姜、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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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品为黄棕色的水丸;味甜。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混悬液;气特异,味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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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2.忌气恼劳碌。3.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 3.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