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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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g |
20μ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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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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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36 |
国药准字S2003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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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 2.癫痫: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1、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 2、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等。 3、对尖锐湿疣、慢性宫颈炎、疱疹性角膜炎、带状疱疹、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等病毒性疾病均有效。 4、对其他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也有良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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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加巴喷丁可与其它抗癫痫药物合用进行联合治疗。加巴喷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分次给药(每日3次)。 |
本品可以直接肌肉、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1、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2、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3、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10-3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第二周后改为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4、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5、尖锐湿疣:本品10-50μg/次,均匀注射于各患处基底部,隔日1次,连续3周到6周。不能采用此法时可行肌内注射。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6、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开始时可皮下或肌内注射30μg-50μg,每日或隔日注射。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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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眩晕、头痛、恶心、呕吐、体重增加、紧张、失眠、共济失调、眼球震颤、感觉异常及畏食。偶有出现衰弱、视觉障碍(弱视、复视)、震颤、关节脱臼、异常思维、健忘、口干、抑郁及情绪化倾向。在临床研究中以下情况偶有发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尿失禁、食欲增加、鼻炎、咽炎、咳嗽、肌痛、背痛、面部和肢端或全身水肿、勃起功能下降、牙齿异常、牙龈炎、瘙痒症、白细胞减少症、骨折、血管扩张及高血压。另外,在12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攻击性行为、情绪不稳定、多动(过多的运动,部分不能控制)、病毒感染、发热。加巴喷丁胶囊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出血性胰腺炎的报道。(见注意事项)有个别病例服用加巴喷丁胶囊治疗时发生过敏反应的报道(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实验室检查临床对照研究中,有16%的患者出现可能与临床相关的血糖波动(<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范围3.5~5.5mmol/L)(见注意事项)。与其他抗癫痫药同时使用,有肝功能试验结果升高的报道。 |
、本品不良反应温和,最常见的是发热、疲劳等反应,常在用药初期出现,多为一过性;其他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有头痛、肌痛、关节痛、食欲不振、恶心等;常见的化验异常是颗粒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可恢复。 2、如出现上述患者不能忍受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减少剂量或停药,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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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该药中任一成份过敏的人群、急性胰腺炎的患者禁服加巴喷丁胶囊。加巴喷丁胶囊对于原发性全身发作,如失神发作的患者无效。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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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为加巴喷丁。化学名:1-氨基甲基-环己乙酸。分子量:C9H17NO2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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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状粉末。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无肉眼可见透明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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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国外研究报道:撤药促使癫痫发作以及癫痫持续状态 抗癫痫药物不应该突然停止服用,因为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频率。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加巴喷丁治疗组患者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为0.6%(3/543),而安慰剂组为0.5%(2/378)。在所有研究(包括对照和非对照的)中用加巴喷丁治疗的2074名患者中有31名(1.5%)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其中14名患者在以前的治疗中或服用其他药物时未出现过癫痫持续状态。由于没有足够的病史资料可以用,所以不能说加巴喷丁的治疗是否与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比未用加巴喷丁治疗者高或低有关系。潜在的致癌作用:动物致癌性临床前研究发现雄性大鼠胰腺腺泡腺瘤的发生率较高,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加巴喷丁上市前临床研究对于预测其诱发人体肿瘤的潜在可能性尚不明确。临床研究包括2085名长期服药的患者,在停止服用加巴喷丁后2年内其中10名患者出现了新的肿癌(2例乳腺癌、3例脑癌、2例肺癌、1例肾上腺癌、1例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1例子宫内膜癌),11名患者出现肿瘤恶化(其中9例脑癌、1例乳腺癌、1例前列腺癌)。迭力(加巴喷丁胶囊)由于没有未经过加巴喷丁治疗的相似人群在肿瘤发生和复发率上的背景资料,因此不可能知道该研究中治疗是否会影响发生率。 突然的和不能解释的死亡: 在加巴喷丁上市前研究过程中,2203名治疗者(其中2103名患者为长期治疗)中有8人出现了突然的和不能解释的死亡。这些死亡者中的一些可解释为癫痫发作导致的死亡,例如在晚上癫痫发作未被察觉。该情况的发生率为0.0038人/年。尽管该比率已经超过了相同年龄和性别健康者的比率,但却在未服用加巴喷丁的癫痫者突然死亡发生率的范围之内(从普通者的0.0005~与该试验相似的临床试验人群的0.003,或0.0005~难治患者的0.005)。因此,结果是否可信取决于接受加巴喷丁治疗的人群的可比性和统计的精确性。特殊注意事项: 临床对照研究中,16%的患者出现了可能有临床意义的血糖波动(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范围3.5~5.5mmol/L)。因此糖尿病患者需经常监测血糖,如必要,随时调整降糖药剂量。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服用迭力(加巴喷丁胶囊)必须减量(见用法用量)。曾有服用本品发生出血性胰腺炎的报告。因此,如出现胰腺炎的临床症状(持续性腹痛、恶心、反复呕吐),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进行全面的体检,临床和实验室检查以期尽早诊断胰腺炎。对慢性胰腺炎的患者,尚无充分的使用加巴喷丁的经验,应由医生决定加巴喷丁的使用。 对驾驶及机械操作的影响 加巴喷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引起:镇静、眩晕或类似症状。因此,即便按照规定剂量服用本品,也可降低反应速度,使驾驶能力、操纵复杂机器的能力和在暴露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受到损害,特别在治疗初期、药物加量、更换药物时或者同时饮酒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过敏体质,特别是对抗生素有过敏者,本品应慎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瓶子或注射器,如瓶或瓶塞或注射器有裂缝、破损不可使用,溶液如有混浊或沉淀等异常现象亦不可使用。 3、本品不含防腐剂,因此任何已开启的药瓶或注射器,应一次用完,不得分次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使用经验不多,应慎用。在病情十分需要时,由医生指导使用。 5、儿童用药:本品治疗小儿病毒性肝炎是安全的,治疗儿童病毒性疾病是可行的,其副作用比成人略轻。推荐采用渐进式治疗,从小剂量逐步过渡到正常治疗剂量,近期副作用可明显减少、减轻。应在儿科医师严密观察下使用。 6、老年用药:本品可在老年患者中应用,但患有禁忌症的例外。对年老体衰耐受不了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者应十分谨慎,应在医师严密观察下应用。当使用较大剂量尤应谨慎,必要时可先用小剂量,逐渐加大剂量可以减少不良反应。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