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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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24mg(低密度聚乙烯塑料瓶装,10ml/支×1支/盒;低密度聚乙烯塑料瓶装,8ml/支×1支/盒;低密度聚乙烯塑料瓶装,5ml/支×1支/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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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珠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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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79 |
国药准字H51022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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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加替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菌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孢菌属﹑嗜血杆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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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 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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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一过性的刺激症状。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性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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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加替沙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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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加替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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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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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不宜长期使用。 2. 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 只限于滴眼用。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呈假 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