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x6片/盒 |
按C23H27N3O7计 50mg |
|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96 |
国药准字H109402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敏感病原体所致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和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 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 2. 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 3. 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 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 5. 梅毒。 6. 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 7. 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 8. 腹膜炎。 9. 败血症、菌血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0mg。 |
口服。 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g,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mg,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 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其24小时内的日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 |
|
副作用 |
本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中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阴道炎,腹泻,头痛,眩晕。 |
根据MedDRA系统/器官分类,用CIOMS频率种类,将不良反应列表如下: 常见:≥1% 不常见:≥0.1% 且〈1% 罕见:≥0.01% 且〈0.1% 非常罕见:〈0.01%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 血液淋巴系统异常 罕见: 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非常罕见: 溶血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 发生率不确定: 粒细胞缺乏; 心血管系统异常 非常罕见: 心肌炎、心包炎; 耳与迷路异常 罕见: 听力损害、耳鸣; 内分泌系统异常 非常罕见: 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褐-黑变; 胃肠道系统异常 罕见: 腹泻、恶心、口腔炎、牙齿变色(包括成人牙齿变色)、呕吐; 非常罕见: 消化不良、吞咽困难、牙釉质发育不全、小肠结肠炎、食道炎、食道溃疡、舌炎、胰腺炎、假膜性肠炎; 发生率不确定: 口腔变色(包括舌、唇和牙龈); 全身性疾病 不常见: 发热; 非常罕见: 分泌物变色; 肝胆系统异常 罕见: 肝酶升高、肝炎; 非常罕见: 肝内胆汁郁积、肝衰竭(包括致命性的)、高胆红素血症、黄疸; 发生率不确定: 自体免疫性肝炎; 免疫系统异常 罕见: 过敏性/过敏性样反应(包括休克)、包括致命性的; 发生率不确定: 超敏反应; 感染和侵染 非常罕见: 口腔及肛门生殖道念珠菌感染、外阴阴道炎; 代谢和营养异常 罕见: 厌食; 肌肉、结缔组织和骨骼系统异常 罕见: 关节痛、狼疮样综合症、肌痛; 非常罕见: 关节炎、骨变色、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恶化、关节僵直、关节肿胀;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 头昏(头晕); 罕见: 头痛、感觉迟钝、感觉异常、脑假瘤、眩晕; 非常罕见: 囱门凸出; 发生率不确定: 抽搐、镇静; 肾及泌尿系统异常 罕见: 血尿素氮(BUN)升高; 非常罕见: 急性肾功能衰竭、间质性肾炎; 生殖系统及乳腺异常 非常罕见: 龟头炎; 呼吸、胸和纵隔异常 罕见: 咳嗽、呼吸困难; 非常罕见: 支气管痉挛、哮喘恶化、肺嗜酸粒细胞增多; 发生率不确定: 局限性肺炎;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罕见: 脱发、多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固定性药疹;皮肤着色过度、光敏反应、搔痒、皮疹、荨麻疹; 非常罕见: 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炎、指甲着色过度、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脉管炎; 上市后,在接受米诺环素治疗的患者中报道有甲状腺癌的发生,米诺环素的使用和甲状腺癌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立。 已报道有以下的综合症。某些出现这些综合症的病例中有死亡报道。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一样,如出现这些综合症,应立即停药: · 过敏反应综合症,包括表皮反应(如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嗜酸粒细胞增多和以下一项或多项:肝炎、局限性肺炎、肾炎、心肌炎、心包炎。可能存在发热和淋巴结病。 · 狼疮样综合症,包括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痛、关节炎、关节僵直或关节肿胀;以下一项或多项:发热、肌痛、肝炎、皮疹、脉管炎。· 血清病样综合症,包括发热;荨麻疹或皮疹;关节痛,关节炎,关节僵直和关节肿胀。可能存在嗜酸粒细胞增多。 |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任何四环素类药物或本品中的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黄褐色微丸。 |
|
注意事项 |
1.血糖异常。已有报道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包括症状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这些事件通常在糖尿病患者中发生。但是,低血糖症,特别是高血糖症已经在没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中产生。除了糖尿病以外,服用加替沙星时与血糖代谢异常相关的其他危险因素包括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特别是降血糖用药)。具有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该密切监控血糖。如果用加替沙星治疗的任何患者发生低血糖或者高血糖的症状和体征,必须立刻进行适当的治疗,并应该停用加替沙星。已有报道血糖的暂时异常,通常包括开始治疗3天内血清胰岛素水平升高和血糖水平降低,有时导致严重低血糖症。也已经观察到了高血糖症,甚至某些病例为严重高血糖症。高血糖症通常在应用加替沙星第3天后发生。 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极少数出现严重血糖异常。这些异常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中大多数是可逆的。 2.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3.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5.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后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6.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腱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健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排除外肌健炎或肌健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健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害,应及时就诊。 8.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9.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 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 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 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 7.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9.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 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11.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