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粒装0.3g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01 |
国药准字Z200904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两胁胀痛,心烦易怒,倦怠食少,月经不调。 |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所致的颈椎病,症见: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 |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 |
|
性状 |
品为黄棕色的水丸;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味苦、微甘。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2.忌气恼劳碌。3.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