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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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x10袋 |
10g*11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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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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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877 |
国药准字Z5102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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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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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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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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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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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姜半夏、黄芩、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蔗糖。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乳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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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淡,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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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重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