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x10袋 |
10g*8袋(修正)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中瀚投资集团宁国国安邦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877 |
国药准字Z200548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l一2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柴胡、姜半夏、黄芩、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蔗糖。 |
柴胡、姜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重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