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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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x9袋 |
每袋装10g;每袋装4g(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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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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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237 |
国药准字Z4402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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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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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 袋,一日3 次。 |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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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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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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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柴胡、姜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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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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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