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装8g |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25 |
国药准字Z640200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扶正解表,清热和中,用于寒热往来,口苦咽干,头晕目眩,不思饮食,心烦恶心。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日2次,一次1袋,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厚味。 |
|
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柴胡,黄芩,生晒参,甘草, 半夏 ,干姜 ,大枣, 青蒿。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甘、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厚味。 2.本药不适宜应用于感冒初期阶段。 3.适用于有少阳证的“迁延”感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