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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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1)250ml (2)500ml (3)750ml (4)50ml (5)125ml (6)1000ml (7)50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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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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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23 |
国药准字Z3702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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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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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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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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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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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
灵芝、人参、黄芪、白术、当归(炒)、白芍、肉桂、五味子、熟地黄、甘草等1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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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味甘而微辛。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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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