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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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按乳酸菌素计)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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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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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84 |
国药准字Z2202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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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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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1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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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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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牛乳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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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按乳酸菌素计1克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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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混悬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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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