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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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5mg(按环丙沙星计);8ml:24mg(按环丙沙星计) |
8ml: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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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济宁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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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50 |
国药准字H20173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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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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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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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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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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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酸环丙沙星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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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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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