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粒装0.4g |
|
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248 |
国药准字Z3402028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温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中焦虚寒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冷痛、腹胀嗳气、纳差食少、畏寒无力;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
副作用 |
|
|
|
禁忌 |
孕妇忌用;体虚无食积者禁服。 |
胃大出血时忌用。孕妇忌用。 |
|
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陈皮、连翘、莱菔子(炒)、麦芽(炒)。 辅料:饴糖。 |
党参、附子(制)、黄芪(炙)、肉桂、山药、肉苁蓉(制)、白术(炒)、山楂(炒)、乌梅、砂仁、陈皮、补骨脂。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香,味微酸,涩。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使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宜消化的食物。 2.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