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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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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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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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98 |
国药准字Z200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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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所致的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滋阴清热,养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型失眠症,症见入睡困难、多梦易醒、醒后不眠、头晕乏力、烦躁易怒、心悸不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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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14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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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能引起恶心,腹痛、皮疹、瘙痒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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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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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炒)、黄连、牛膝、菊花、蒺藜(盐炒)、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 |
百合、刺五加、首乌藤、合欢花、珍珠母、石膏、酸枣仁、茯苓、远志、玄参、地黄、麦冬、五味子、灯心草、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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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味甜而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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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害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4.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岀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 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儿童、哺乳妇女、老年人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和疗程服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