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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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2g |
每支装10ml(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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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藏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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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118 |
国药准字B20020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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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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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2克,一日1~3次。 |
口服,1~3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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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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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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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子、肉桂、荜茇、红花、豆蔻。 |
太子参、茯苓、白扁豆、厚朴、珍珠母、山楂、麦芽、鸡内金。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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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红棕色粉末;气微香、味酸、辣。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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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阴虚火旺者,症见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大便干等。3.合并患有感冒,肺炎等热性病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七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应饭后服用。如有少量沉淀物析出,服前摇匀。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