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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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6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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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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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58 |
国药准字Z1502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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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等。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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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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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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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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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本品主要成份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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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素片;气微香、味酸、辣。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而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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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孕妇慎用。4.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