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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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克 |
每袋装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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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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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86 |
国药准字Z3302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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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祛风散寒,健胃消食。用于感受风寒,饮食停滞,胸闷腹胀,呕吐嗳酸,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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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包煎取汁服或用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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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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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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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紫苏、广藿香、白术(炒)、苍术(炒)、六神曲(焦)、槟榔、陈皮、山楂(焦)、麦芽(炒)、檀香、茯苓、白矾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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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红色粉末;气微香,味酸、辣。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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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风热感冒,主要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口渴,咽喉疼痛,咳吐黄痰。3.不适用于素体瘦弱,口干、少津、大便干,手足心热者。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