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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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45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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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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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82 |
国药准字Z21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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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实热火毒所致的急性咽喉炎。 |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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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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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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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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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虚寒重症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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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野菊花,荆芥穗,南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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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凉。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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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本品仅用于实热火毒、三焦热盛之证,虚寒者慎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