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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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45粒 |
每瓶装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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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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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82 |
国药准字Z4402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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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实热火毒所致的急性咽喉炎。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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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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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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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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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虚寒重症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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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百部(蜜炙)、半夏(制)、白前、苦杏仁、五味子、茯苓、甘草。辅料为蔗糖、蜂蜜、麦芽糖、香精、薄荷脑、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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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凉。 |
本品为棕色的半流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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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本品仅用于实热火毒、三焦热盛之证,虚寒者慎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