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9g |
4.5g*10袋 |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57 |
国药准字Z1502179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核)、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木香、砂仁。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品。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