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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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9g |
8mg(按C18H19N30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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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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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054 |
国药准字H1998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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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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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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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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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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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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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成 份】 化学名: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化合物 分子式:C18H19N3OHCl2H2O 分子量:36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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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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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