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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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5g |
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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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葛洪堂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长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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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65 |
国药准字Z4502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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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健脾,理气止痛。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胃痛绵绵,乏力,纳差腹胀,便溏的辅助治疗。 |
疏气止痛。用于肝胃气痛,胃脘胀痛,胸肋痛,月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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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3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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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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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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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本品性燥,阴虚火旺者慎服;本药用于萎缩性胃炎,仅用作止痛治疗,一般不长期服用;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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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蔗糖、食用色素、白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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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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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