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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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6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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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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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0 |
国药准字Z330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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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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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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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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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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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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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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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2.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2. 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