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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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0粒重1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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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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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093 |
国药准字Z22024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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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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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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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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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腥、膻之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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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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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辛、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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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