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0粒重1g |
9gx10丸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093 |
国药准字Z220234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约一瓶盖),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食辛辣、腥、膻之物。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辛、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棕色至棕黑色的浓缩丸、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